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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台市广播电视局服务承诺
作者:办公室    文章来源:办公室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5/21/2008    

 

一、承诺内容

1、广播电视新闻宣传服务。对市委、 市政府的重要活动和本市政治、经济、社会各方面新近发生的重要事件及时报道,导向正确、公正客观。

2、有线电视、数字电视安装维修服务。安全、优质发射和传输广播电视信号,规范搞好有线电视、数字电视安装维修服务。初次安装、用户移机2日内办结;有线数字电视一般故障12小时内排除;重大故障24小时内排除。

3、广播电视广告制作播出服务。认真搞好各类广告承接制作,不断提高广告制作水平和广告播出质量,坚持用户至上,诚信经营,规范运作,最大限度地搞好广告播出服务。

4、安装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受理、审核和管理服务。按照国家广电部[1994]11号令《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》实施细则受理、审核,符合条件的列入管理服务范围,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,3日内报上级审批。

二、服务规范

1、在执行优化发展环境制度方面。严格执行市委、市政府和市优化办关于优化发展环境的各项制度规定。

2、在广播电视新闻宣传服务方面。紧密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,客观、公正、及时、准确地开展宣传报道,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,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。严格遵守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宣传纪律,采访人员接受的所有采访任务保证提前到达现场,重大活动未经同意不提前离场,采访过程中保持良好形象,衣着整洁,文明礼貌,无特殊情况不在现场接听手机,不随便发表与采访无关的言论,尽心尽责搞好宣传服务。严禁有偿新闻、虚假新闻、人情新闻,严禁在采访活动中接受或索要礼金、礼品和有价证券。

3、在有线电视、数字电视安装维修服务方面。营业厅工作人员必须挂牌上岗,礼貌待客,优质服务,依规收费,实行“首问负责制”、“文明用语制”。有线电视施工维护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承诺的安装维修时限,在工作过程中不得吃拿卡要、偷工减料、粗鲁操作、刁难用户。

4、在广告制作播出方面。认真执行国家广电总局17号令,切实加强广告审查监管,严格规范广告播出行为,保证广告内容的真实合法以及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。不得以虚假广告误导受众,不得以低俗广告污染荧屏。

三、违诺责任追究

凡违反上述承诺的,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:1、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兑现时,扣除或扣减考核奖、绩效挂钩工资。2、给予100元至1000元的经济处罚。3、责令待岗一个月至一年。4、采取调离岗位、降职使用等组织措施。5、依照党政纪规定,给予纪律处分。凡违反市委、市政府和市优化办关于优化发展环境各项制度规定的,一律按“一次投诉查实待岗”的规定执行。

四、监督电话

1、服务科室(窗口)电话

新闻中心:85212232    有线电视服务中心:86030019

广告中心:85219777    报修咨询服务热线:85105566

2、部门监督电话:85265897

3、主要负责人办公室电话:85102909

东台市广播电视局服务承诺

一、承诺内容

1、广播电视新闻宣传服务。对市委、 市政府的重要活动和本市政治、经济、社会各方面新近发生的重要事件及时报道,导向正确、公正客观。

2、有线电视、数字电视安装维修服务。安全、优质发射和传输广播电视信号,规范搞好有线电视、数字电视安装维修服务。初次安装、用户移机2日内办结;有线数字电视一般故障12小时内排除;重大故障24小时内排除。

3、广播电视广告制作播出服务。认真搞好各类广告承接制作,不断提高广告制作水平和广告播出质量,坚持用户至上,诚信经营,规范运作,最大限度地搞好广告播出服务。

4、安装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受理、审核和管理服务。按照国家广电部[1994]11号令《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》实施细则受理、审核,符合条件的列入管理服务范围,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,3日内报上级审批。

二、服务规范

1、在执行优化发展环境制度方面。严格执行市委、市政府和市优化办关于优化发展环境的各项制度规定。

2、在广播电视新闻宣传服务方面。紧密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,客观、公正、及时、准确地开展宣传报道,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,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。严格遵守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宣传纪律,采访人员接受的所有采访任务保证提前到达现场,重大活动未经同意不提前离场,采访过程中保持良好形象,衣着整洁,文明礼貌,无特殊情况不在现场接听手机,不随便发表与采访无关的言论,尽心尽责搞好宣传服务。严禁有偿新闻、虚假新闻、人情新闻,严禁在采访活动中接受或索要礼金、礼品和有价证券。

3、在有线电视、数字电视安装维修服务方面。营业厅工作人员必须挂牌上岗,礼貌待客,优质服务,依规收费,实行“首问负责制”、“文明用语制”。有线电视施工维护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承诺的安装维修时限,在工作过程中不得吃拿卡要、偷工减料、粗鲁操作、刁难用户。

4、在广告制作播出方面。认真执行国家广电总局17号令,切实加强广告审查监管,严格规范广告播出行为,保证广告内容的真实合法以及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。不得以虚假广告误导受众,不得以低俗广告污染荧屏。

三、违诺责任追究

凡违反上述承诺的,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:1、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兑现时,扣除或扣减考核奖、绩效挂钩工资。2、给予100元至1000元的经济处罚。3、责令待岗一个月至一年。4、采取调离岗位、降职使用等组织措施。5、依照党政纪规定,给予纪律处分。凡违反市委、市政府和市优化办关于优化发展环境各项制度规定的,一律按“一次投诉查实待岗”的规定执行。

四、监督电话

1、服务科室(窗口)电话

新闻中心:85212232    有线电视服务中心:86030019

广告中心:85219777    报修咨询服务热线:85105566

2、部门监督电话:85265897

3、主要负责人办公室电话:851029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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